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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
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

一、适用对象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及老年居民。
(三)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22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下简称2022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22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新生儿应当在出生之日后90天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二)待遇享受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秋季新入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2021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春季新入学学生,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2022年度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从入学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符合政策的年度中途参保缴费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21、2022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后,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6元/人)。
三、缴费标准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63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842元/人。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483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22元/人。
四、参保登记
(一)办理渠道
已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自动延续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如参保人已办理停保手续或从未参保,则需按相应的参保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下同),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符合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中小学生及其他城乡居民(含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通过“穗好办”App或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办事材料
中小学生及其他城乡居民(含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携带以下材料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1.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件(户口簿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可通过“穗好办”App“材料清单”页面下载或在办理现场领取)。
3.中小学生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可通过“穗好办”App“材料清单”页面下载或在办理现场领取)。
4.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还需提供持有人的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
5.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缴费方式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由市税务局征收。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2.符合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个人应缴费用,无需另行缴费。
3.中小学生及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含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须在参保时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并在银行账户里备足款项,确保征缴期内扣费成功。
为确保扣费成功,请提供以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一银行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作为缴费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华润银行、江西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银行。如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扣费账户,请确保已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激活方式详询各制卡银行)。
六、温馨提示
(一)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22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2022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二)今年起,中小学生调整为个人自行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已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自动延续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已办理停保减员或未参保人员需按相应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高三级毕业生已全部统一办理了停保手续,相关人员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新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未继续就学人员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三)已参保但尚未维护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的参保人员须及时通过“穗好办”App或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补充维护,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联系方式将用于扣费不成功时的短信告知,请准确填写移动电话号码。如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移动电话、联系地址等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也应按前述方式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四)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的规定,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其它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如确认属在广州参保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停保减员手续后,再办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五)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后转参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系统将自动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如后续参保人需再次转参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六)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人员,请务必在银行账户中备足资金且确保账户处于可正常交易状态,以保证征缴期内扣费成功。
(七)由于在校学生与其他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同,为确保中小学生可按学生身份参保缴费,医保部门将对中小学生进行身份处理后按在校学生身份扣费。在扣费之前,学生或家长确保银行账户中备足资金且确保账户处于可正常交易状态,等待扣费即可。
(八)自2020年5月起,我市取消原随参保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做法,实施“依个人申请”模式办理社保卡,请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挂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的相关指引通过相应渠道进行申领。
温馨提示:因参保人未申领等特殊原因,或社保卡暂不能制发以及在制发、遗失、重制、未启用医保功能期间,可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出具的挂失证明或补换卡凭据作为其临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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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5805   录入时间:2021-11-3   【打印此页】 【返回】